重点关注:种了假种子那八种情况可索赔和赔偿范围
有些奸商为了自己的利益,出产经销假种子,如果发现自家的种子是假的,那么哪八种情况可以获得索赔,同时赔偿范围又有哪些呢?带着这两个问题,今天吉林省种业公司小编为您介绍,一起了解一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由谁造成的,农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销售者要求先行赔偿,销售者不得推诿。也就是说,遇到以下八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索赔:
种子质量不合格,比如种子纯度不够等;假冒种子;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种子;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过期种子;种子经营者承诺不兑现;短斤少两、数量不足;无理拒绝赔偿或者拖延赔偿。
索赔损失的范围
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购种价款,即种子使用者购买种子时所支付的款额。
二是有关费用,既包括种子质量问题所带来的歉收、绝收导致的其他投入(化肥、农药、农膜、灌溉用水等)和农田闲置的浪费及应得利润的损失,也包括为获得赔偿而发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鉴定费、诉讼费等。
三是可得利益损失,即正常种植没有质量问题的种子预计可以获得的收入减去种植质量有问题的种子所实际获得的收入之差。
以上就是吉林省种业公司小编分享的种了假种子那八种情况可索赔和赔偿范围,怎么样是不是很清晰明了呢!通过这个问题建议大家选购种子一定要到正规的种子公司选购,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啦!